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6年单选11)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
(2006年单选11)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
admin
2019-03-20
34
问题
(2006年单选11)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
选项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C、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均可减刑。据此,A项表述的情形可以成为减刑的对象。《刑法》第53条中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本条规定的罚金的减少或免除并非《刑法》第78条所规定的“减刑”。可见,选B项。尽管累犯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可以适用减刑,且减刑应当从严掌握。可见,C项表述的情形可以成为减刑的对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基本刑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可以适用减刑。可见,D项表述的情形可以成为减刑的对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7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想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有()。
某公司的工作人员顾某,见单位档案室里的几包材料上没有标明密级,但根据工作经验他知道这些材料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却仍然提供给台湾的一个组织,其行为如何处理()。
甲、乙共谋侵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是由谁的行为引起的。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孙某经营一家印刷厂,除了合法经营一般的书籍印刷外,还大量伪造我国的货币,各地都有孙某布设的假币销售网点,假币从出厂到出售都由孙某掌控。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乙调离后,又持有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经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自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正确的是(
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请问:本法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自然人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奥迪车的价值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问,因丁向
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
随机试题
国际单位制的构成有()。
不属于纪伯伦创作的作品是()
患者,男性,60岁。既往有糖尿病,腹泻1周伴发热、呼吸困难1天入院,查血压80/50mmHg,呼吸30次/分,心率120次/分,血糖6.0mmol/L,血肌酐314mmoL/L,乳酸>24.0mmol/L,K+4.8mmol/L,pH6.683,PaCO2
道桥工程中常用的钢材是:()
风险外部报告的内容包括()。
由于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的局限性,它最终取代商业信用。()
道德感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青少年的道德感培养主要包括()。
已知IP地址10.10.25.33和10.10.25.34、10.10.25.65和10.10.25.66预留给RG与其它路由器互联,请根据下图所示网络结构回答下列问题。填写路由器RG的路由表项。
ToswimacrosstheEnglishChanneltakesatleastninehours.It’sahardworkanditmakesyoushortofbreath.Toflyoverthe
Itisallverywelltoblametrafficjams,thecostofpetrolandthequickpaceofmodernlife,butmannersontheroadsarebe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