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admin2023-03-13  28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

选项 A、某厂在其销售的电饭锅说明书中作夸大其词的不实说明
B、某淘宝店主找人帮助刷销售量和好评
C、某商场故意用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D、王某等人以高价租下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化妆品零售店铺并在店铺内醒目位置粘贴“紧急清仓”等宣传标语,大肆销售假冒“欧珀莱”“欧莱雅”等知名化妆品

答案D

解析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A、B两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A项行为属于经营者对商品性能作夸大其词的宣传,B项行为属于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来进行的虚假宣传。
    C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C项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D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据此,王某等人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的化妆品零售店铺,大肆销售假冒“欧珀莱”“欧莱雅”等知名化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
    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6c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