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 )项描述的情况不需要回避。

admin2022-09-16  27

问题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          )项描述的情况不需要回避。

选项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答案C

解析 本题正确率为53%,易错项为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C项,丈夫与妻子妹妹的女儿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符合题意,当选。
    A项,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是夫妻关系,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应该进行回避。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进行回避。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应该进行回避。不符合题意,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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