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企业因张某长期不遵守劳动纪律将其除名,并要求其交回空白合同书,张某迟迟未交回空白合同书,并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请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如何认定?( )

admin2020-02-28  27

问题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企业因张某长期不遵守劳动纪律将其除名,并要求其交回空白合同书,张某迟迟未交回空白合同书,并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请问该购销协议的性质如何认定?(    )

选项 A、不成立
B、无效
C、可撤销
D、成立并生效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仅应当举证证明代理行为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而且应当证明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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