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发四栋商品房,每栋商品房价值1000万元。企业于4月1日将其中的一栋商品房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2万元(不含增值税),当年11月30日,租赁期满,企业将该商品房收回待售;当年5月1日,将另外一栋商品房用于本企业办公;剩余两栋

admin2017-11-15  37

问题 2017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开发四栋商品房,每栋商品房价值1000万元。企业于4月1日将其中的一栋商品房对外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2万元(不含增值税),当年11月30日,租赁期满,企业将该商品房收回待售;当年5月1日,将另外一栋商品房用于本企业办公;剩余两栋年底前全部销售完毕。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幅度为30%,则该房地产企业201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选项 A、36.72
B、33.60
C、17.82
D、17.12

答案D

解析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所以对外出租的商品房需要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租赁时间为4—11月份,共8个月,应缴纳的房产税=12×8×12%=11.52(万元);对外出租的商品房租赁期满收回以后并没有转为自用,因此12月份不征收房产税;5月1日,将一栋商品房转为自用,需要按照房产余值征收房产税,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1-30%)×1.2%×8/12=5.6(万元);该房地产企业201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11.52+5.6=17.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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