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对他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了一份提交首尔某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裁决需要到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对他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了一份提交首尔某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裁决需要到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14-11-25
25
问题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对他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了一份提交首尔某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裁决需要到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根据《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B、对甲公司所持的仲裁裁决,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的法院应当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C、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决
D、受理申请的法院决定不予以承认与执行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独立作出裁决
答案
C
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83条的规定:“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因为美国、韩国、中国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所以缔约国境内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都必须符合《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而不能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故AB项错误。当事人依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规定的条件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裁定后6个月内执行完毕;决定不予以执行的,根据1995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承认与执行的,应将审查意见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该审查意见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报最高人民法院,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2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当事人接到恐吓电话,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但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当事人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得适用假释:()
在某案件的法庭审理中,旁听的被害人亲属甲多次扰乱法庭秩序,影响审判正常进行,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甲可以做下列何种处理?()
某市红门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以公民甲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妨害社会治安为由,对其处以40元罚款,并对其作出警告的处分。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构是:( )
下列哪一项措施不是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
李某被甲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一审宣判之后,如果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成立的有:()
在土地承包期内,某集体经济组织欲调整本组织成员甲、乙两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则需要()。
以下是关于法院调查证据情形之描述,哪种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随机试题
国际商务的仲裁机构分为________、________。
设向量组α1,α2,…,αr是向量组α1,α2,…,αr,β的一个极大线性无关组,记n×r矩阵A=(α1α2…αr),则非齐次线性方程组AX=β()
关于感染性休克的休克发展期(淤血缺氧期),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病人感觉自己的上肢变得很长,鼻子也变长了,这是什么症状
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公用或者自用的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不予实施动植物检疫。()
既具有分权制特点,又遵循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原则的企业组织结构是()。
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合营方应将共同控制资产作为投资处理。()
某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设备在第3个折旧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为()元。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食言而肥:有言必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