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1年)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
(2011年)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
admin
2020-12-08
32
问题
(2011年)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1—91
选项
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是立法议案
C、是法的正式渊源
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
A,B,C,D
解析
只有有权机关才可以根据职权或授权制定民法商法规则。《酒后代驾协议》仅为普通自然人的个人认识,尚不属于民商法规则。选项A说法错误。法律议案是指依法享有法律议案提案权的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一经提出,立法机关就要列入议事日程,进行正式审议和讨论。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才拥有立法的提案权。选项B说法错误。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起草《酒后代驾协议》明显属于个人行为,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明定的约束力,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规范性文件,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制定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可以反复适用的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文件。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拟定的文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选项D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0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8题)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第54题)
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9题)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2015年卷一第45题)
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第47题)
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46题)
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
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2
某县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成立之初,达成统筹分配当地全行业整体收入的协议,要求当年市场份额提高的会员应分出自己的部分收入,补贴给市场份额降低的会员。事后,有会员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投诉。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7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1题)
随机试题
李某,男,27岁。因游泳受凉出现发热恶寒,头痛身痛,鼻塞流涕。舌淡,苔薄白,脉浮紧。查体:体温39℃,脉搏92次/分,呼吸22次/分。宜选用何方
"决渎之官"指的是()
全面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的首要工作是()
关于砌体结构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2015年真题]
在企业确定生产规模,编制长远规划和确定扩建和改建方案,采取重大技术措施时以()为依据。
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这体现了个体的身心发展具有()。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计算机能直接执行的程序是()。
Afterthebirthofmysecondchild,Igotajobatarestaurant.Havingworkedwithanexperienced【C1】______forafewdays,Iwa
Professionalarchivistsandlibrarianshavetheresourcestoduplicatematerialsinotherformatsandtheexpertisetoretrie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