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 是( )。 Ⅰ.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Ⅱ.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对指使该行为的控股股东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 是( )。 Ⅰ.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Ⅱ.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对指使该行为的控股股东
admin
2019-05-13
30
问题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后果说法正确的
是( )。
Ⅰ.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Ⅱ.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对指使该行为的控股股东处以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对负责证券承销的证券公司处以警告,责令整改
选项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答案
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第19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0P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证券一般从业资格分类
0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一般从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指定交易确认后,下述说法中,错误的是()。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投标时全场投标量大于招标量时,按照()的原则对投标逐笔募人,直到募满招标额为止。
以下关于债券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在债券合约中未规定票面利率的债券是()。
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属于证券公司的()。
证券投资者是买卖证券的__________,__________是法人。()
下列关于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有()。Ⅰ.投票时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股份的凭证Ⅱ.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Ⅲ.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Ⅳ.股票发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付本金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时,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__________公司股票均价或前__________的均价。()
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办理银行间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的机构是()。Ⅰ.中国银行Ⅱ.上海清算所Ⅲ.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Ⅳ.陆金所
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Ⅰ.金融债券发行申请报告Ⅱ.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Ⅲ.金融债券发行办法Ⅳ.承销协议
随机试题
薄束位于脊髓的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侧______________细胞的中枢突构成,上升到延髓止______________。楔束位于脊髓的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侧________
格林-巴利综合征伴有面神经麻痹与特发性面神经麻痹(面神经炎)的主要临床鉴别点是
下列说法中,哪些符合实施行政许可便民、效率原则?()
FIDIC合同条件的特点:FIDIC合同条件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体系。
汇率政策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内容?
关于中心站集中拌和法施工的水泥稳定土基层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江苏省灌南县某村村民孙某,由于看到本村近年来常有农户房屋意外失火,就每天心神不安;于是他为自家房屋投保了火灾险,两年后的一天,他家房屋意外失火,保险公司很快为他家赔偿了经济损失。虽然他感到很不幸,但由于获得了保险赔偿金,倒也没有太大的损失。根据上
K公司运用“营销力度”和“市场占有率”两个战略特征,将制冷家电行业分为不同的战略群组。K公司进入制冷家电行业先从空调市场开始。通过市场调研,K公司了解到广大消费者对节能环保日益重视,而当时市场上的制冷产品大多专注于制冷效果等基础功能,具有通风、防尘、除味、
认知风格属于冲动型的学生在回答完问题后,需要教师评价其_______,而场独立型的学生最好评价其________。
甲、乙、丙合伙经营,甲因病死亡,其子丁19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