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年3月1日,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2010年9月1日。A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南其
A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年3月1日,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2010年9月1日。A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南其
admin
2015-05-26
45
问题
A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向B公司订购一台机床。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价款。2010年3月1日,A公司签发一张以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已经签章),到期日为2010年9月1日。A公司将该汇票交给采购经理甲,拟南其携至B公司交票提货。
甲获取汇票后,利用其私自留存的空白汇票和私刻的A公司和承兑银行的公章及其各自授权代理人的名章,按照A公司所签发汇票的内容进行复制。3月20日,甲将其复制的汇票交付
B公司,提走机床并占为己有。4月10日,甲将汇票原件交回A公司,声称B公司因机床断货要求解除合同。
3月23日,B公司为向C公司购买原料,将甲交付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
6月1日,C公司因急需现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则向C公司支付现金29万元。
7月1日,D公司为支付厂房租金,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对C公司与D公司之间票据转让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晓。
9月5日,E公司向汇票承兑银行提示付款,被告知:该汇票系伪造票据,原票据已于4月15日由出票人A公司交还该行并予作废,该行对此伪造票据不承担票据责任。银行将该汇票退还E公司,并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E公司取得了票据权利。虽然D公司在背书转让时并非票据权利人,构成无权处分,但是E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且付出了相当对价,因此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y7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市场营销分析中,对基金管理人来说外部因素主要包括(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节假日的利润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稽核监督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
在我国,基金托管人主要依据(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的运作进行监督和核查。
与普通基金仅投资境内证券不同,QDII基金将其全部或部分资金投资境外证券,管理人会聘请境外投资顾问为其境外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或组合管理服务,托管人会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负责境外资产托管业务。( )
当TP<0时,说明基金经理在资产配置上具有良好的选择能力。( )
根据SML线,那些位于SML线之上的基金的特雷诺指数大于SML线的斜率,因而表现要优于市场组合。( )
一般情况下,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杠杆的运用程度越高,其潜在的收益可能越低,其风险也越低。( )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作制约关系。( )
随机试题
我国采用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原则。()
葫芦是机修钳工在工作中使用的一种轻小型的起重设备。
脑的被膜由外向内依次为
小便频数,量少色赤,刺痛者多属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mm。
人们用自己所获报酬与所作付出的比例与别人的这一比例进行的比较称为()。
在企业成熟期,企业培训课程设计应以()为重点。
操作系统为了保证文件未经拥有者授权,任何其他用户均不能使用此文件所提供的解决方法为______。
PassageTwoExplainthemeaningof"Eventhemostluxuriouspalaceofmemoryneedstrashcans."accordingtothecontext(Para
LanguagesinAmerica TheUnitedStatesis【T1】____________anEnglishspeakingcountry.The【T2】____________ofthepopulations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