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9题)

admin2015-04-23  24

问题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9题)

选项 A、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独立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独立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先占取得,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的人可以取得无主财产的所有权,罗马法中即有先占制度,它是万民法上的所有权取得方法。我国在立法上没有规定先占制度,但是从现实生活出发,为了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学理和习惯法上普遍认可先占存在,学者认为先占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1)先占必须在事实上占有物;(2)占有人要有取得所有权的意思进行占有;(3)占有必须是和平的而非暴力取得;(4)先占取得只适用于无主动产的取得,且法律对该无主动产没有特别法律规定,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就应当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能适用先占取得。
    本题中,首先,应当确定长江和奇石属于不同的物。潘某是在长江边拾得奇石,该奇石并非长江的组成部分,也不是长江的从物,应当属于独立的物,《物权法》第46条对水流的所有权进行了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但并没有对河边的石头的所有权进行特殊规定。其次,奇石属于动产,而非如河流一样属于不动产,在奇石无主而法律又没有对其归属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潘某拾得该奇石系以和平方式,在其以所有的意思事实上形成对奇石的占有时,就符合先占取得无主物的全部条件,潘某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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