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8-04-02
21
问题
亿凡公司与五悦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亿凡公司向五悦公司供货;五悦公司经连续背书,交付给亿凡公司一张已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亿凡公司持该汇票请求银行付款时,得知该汇票已被五悦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但法院尚未作出除权判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银行对该汇票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B、五悦公司因公示催告可行使票据权利
C、亿凡公司仍享有该汇票的票据权利
D、法院应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答案
C
解析
A项错误。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该程序不涉及票据的权利义务,银行仍需要承担付款责任。B项错误。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而不得行使票据权利。C项正确。在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前,仍享有票据权利。D项错误。因明确了利害关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应因此终结,法院不能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u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6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5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1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2013年卷三第53题)
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6题)
下列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第59题)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
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已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63题)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17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下列哪种情形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检察监督?()
金某驾驶桑塔纳2000轿车经过渡海新村甲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
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
随机试题
患者,女,28岁。停经40天,阴道不规则少量流血7天。尿妊娠试验(+)。给予刮宫,刮出物病理检查结果为蜕膜组织。考虑最可能是
血液的正常pH值范围是
中央管理主机的事件存储载体,应至少能存储不少于()的事件记录。
堤基清理的要求包括()等。
桩基础的内容是()。
β系数作为衡量系统风险的指标,其与收益水平负相关。()
以下属于有关经营状况的信号的有()。
有些低碳经济是绿色经济,因此低碳经济都是高技术经济。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反驳上述论证?
在面向对象方法中,对象可看出是属性(数据)以及这些属性上的专用操作的封装体。封装是一种1._____技术,封装的目的是使对象的2._____分离。1._____A.组装B.产品化C.固化D.信息隐蔽
Amongtheraftofbooks,articles,jokes,romanticcomedies,self-helpguidesandotherwritingsdiscussingmarriage,somefami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