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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 ),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 ),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admin
2019-07-24
27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 ),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选项
A、1年至2年
B、1年至3年
C、2年至4年
D、2年至5年
答案
B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行为规定有相应的处罚,即可以决定停止其担任管理人1年至3年,或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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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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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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