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

admin2013-06-09  37

问题 林某,9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回家路上遇到某公司业务员赵某向其推销一种名为“学习效率机”的低配置电脑,开价5800元。林某信其言,用自己积攒的“压岁钱”1000元交付了定金,并在分期付款合同上签了字。事后林某父母知晓此事,以“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为由要求赵某撤销合同并退款。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

选项 A、从法律角度看,林某表达的意思都是无效的
B、林某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所以不享有人身自由
C、林某父母要求撤销合同所持的理由是一种法律事实
D、根据行为能力的原理,林某父母所持理由在本案中不成立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因此,9岁的林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民事活动。虽然林某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可以有效,但具体就本题而言,林某表达的购买电脑的意思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选项A可以成立。应注意,题目问的是“对此,下列何种理解是正确的”,不能脱离具体问题来理解。人身自由与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性质并不表示其没有人身自由,林某的人身自由同样受法律保障。因此,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目要求。林某父母知晓林某订立了电脑购销合同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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