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应于8月10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原料。乙公司应于同年9月10日支付货款。同年7月23日,媒体曝光乙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了有毒物质,乙公司因此丧失了商业信誉,经查有确切证据证明。同年8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
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应于8月10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原料。乙公司应于同年9月10日支付货款。同年7月23日,媒体曝光乙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了有毒物质,乙公司因此丧失了商业信誉,经查有确切证据证明。同年8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
admin
2015-07-14
30
问题
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应于8月10日向乙公司供应一批原料。乙公司应于同年9月10日支付货款。同年7月23日,媒体曝光乙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了有毒物质,乙公司因此丧失了商业信誉,经查有确切证据证明。同年8月10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C、甲公司的行为系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公司的行为系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
C
解析
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甲公司),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适当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该项权利为不安抗辩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pG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并约定由丙作为保证人(已在汇票上加以记载并签章)。乙依法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戊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不获付款。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债务责任的有()。
2005年3月,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05年8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
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甲将一张由乙承兑的汇票转让给丙,丙在该票据上注明“质押”宇样交给丁,丁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则下列人员中,对戊不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会应符合以下规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必须经审批机构批准的有()。
张某、赵某、李某于2005年3月出资设立建海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王某人股。2007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张某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
建海公司是一家合伙企业,张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赵某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赵某在不满足于用张某从该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
某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同时承担缴纳罚款、罚金和民事赔偿责任,如公司全部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
随机试题
男孩,4岁,来门诊就诊。6个月起发现患儿平日活动后气促,口周发绀。查体:体重13kg,胸骨左缘第3肋间可闻及Ⅰ级喷射性杂音,收缩期杂音,肺动脉第二音减弱。此患儿若诊断为法洛四联症,则
药物的鉴别方法常采用
良性肿瘤的临床特点中,哪项是错误的
新生儿败血症的产前感染的途径是( )。新生儿败血症的产时感染的途径是( )。
《会计法》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的规定。
一种电子元件的正常寿命服从λ=0.1的指数分布,则这个电子元件可用时间在100小时之内的概率为()。
在对使用五大湖中两个湖的10处沙滩的8000多人的调查研究中,多伦多大学的生态学家们发现,游泳的人中呼吸道疾病和胃肠疾病的患病率达69.6‰,而没有游泳的人这两类病的患病率为29.5‰。从上述数据能最恰当地得出如下哪一结论?
在数据库设计中,将E-R图转换成关系数据模型的过程属于()。
Whatisthesubjectoftheshow?
ComputersoftwareAsmoreandmorecompaniesareusingtheInternettodobusiness,MarkWilliamsexplainshowanewsoftw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