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试分析该法条的法律规定。

admin2011-04-19  17

问题 《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试分析该法条的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该条规定的是特别累犯制度。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是: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就不可能构成特别累犯,成立一般累犯的,按照一般累犯加以认定。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即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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