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07年10月8日丙取得市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08年1

admin2012-10-14  30

问题 甲与乙婚后购买一套房屋,产权证载明所有权人为乙。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房屋赠与女儿,甲可以居住房屋至女儿满18岁,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久,乙与丙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将房屋抵押给丙,2007年10月8日丙取得市房产局发放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2008年11月7日,丙在联系不到乙的情况下,找到甲并出示相关抵押材料和证书,甲才获知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情况,甲于2008年11月8日要求市房产局解决。但是房管局以法律没有规定解决期限为由,迟迟不给甲得到答复。甲以房产局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
如果甲提起诉讼后,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不服,欲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选项 A、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可以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
B、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可以为原审人民法院院长
C、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可以为人民检察院
D、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
E、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情形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包括原审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必须具备法定理由: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A县新新餐饮公司属承包经营,该县地税局接到群众反映新新餐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收入不入帐的方法偷逃税款。2009年5月25日,该局派两名税务干部(李某与钱某)对其实施检查,税务人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线索,于是对餐饮公司经理宿舍进行了搜查,发现了流水账,经与实际申报纳税情况核对,查出该餐饮公司利用收入不入帐方法,逃避缴纳税款50000元的事实。5月28日,该分局依法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作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 30000元罚款的决定。5月29日,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30日,新新餐饮公司提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要求。6月5日税务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会,经听取意见后,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在没腥行义务的情况下,新新餐饮公司于7月5日就30000元罚款一事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过审查后认为被申请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在8月5日作出维持的决定。8月10日,新新餐饮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受理新新餐饮公司的起诉。并且向被告发动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同时被告应诉并提供答辩状。被告在提出答辩状的同时提交了下列资料:执法人员在检查账目时作的现场笔录,新新餐饮公司申报纳税时的纳税申报表、发票存根,流水账复印件等证据资料。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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