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写字楼工程,地下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为钢结构工程。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组织。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dmin2012-09-01  23

问题  某大型写字楼工程,地下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为钢结构工程。该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组织。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02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招标公告中还规定,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提交招标人查验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验原件后收盖章的复印件;
    3)企业简介及2002年以来大型民用建筑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表。
    招标公告发布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某建筑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代表带着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其材料时,发现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代表说此证照已过期,新证正在办理中,暂无法提供,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次日,该代表拿着另一施工企业(以下简称B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再次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从A公司提供的集团总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其他资料中反映出B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查验后仍未将招标文件发售给他。该代表随后向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A公司在投诉时称,B公司是A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虽然A公司的这种证书已过期,但B公司并不准备来参加此次竞标,因此A公司可将其具备的资质条件材料与B公司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材料共同构成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完整材料,不发售招标文件给A公司属于有意排除某些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选项

答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12号令)中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即法律将这种审查权利赋予了评标委员会而不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过程中没有权利,也不需要审查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本案在招标文件发售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查招标文件购买人资格的做法并不妥当,不予提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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