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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谈及“理性的目的”所指向的对象时,拉伦茨认为:“其一关涉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反言之,连立法者也不能改变的实际的既存状态,假使他要合理地立法的话,在作任何规整时,他都必须考虑及此;另一类是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其隐含于规整之中,只有借助这些原则才能掌握并
当谈及“理性的目的”所指向的对象时,拉伦茨认为:“其一关涉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反言之,连立法者也不能改变的实际的既存状态,假使他要合理地立法的话,在作任何规整时,他都必须考虑及此;另一类是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其隐含于规整之中,只有借助这些原则才能掌握并
admin
2015-06-22
25
问题
当谈及“理性的目的”所指向的对象时,拉伦茨认为:“其一关涉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反言之,连立法者也不能改变的实际的既存状态,假使他要合理地立法的话,在作任何规整时,他都必须考虑及此;另一类是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其隐含于规整之中,只有借助这些原则才能掌握并且表达出规整与法理念间的意义关联。”这段材料所反映的是法律解释中的哪一种?( )
选项
A、历史解释
B、体系解释
C、比较解释
D、客观目的解释
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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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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