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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admin
2015-06-28
28
问题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本条第1款规定的是何种民事制度?其含义和特征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本条第1款是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只需遗嘱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 ②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由设立遗嘱的目的所决定的。 ③遗嘱是遗嘱人独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设立,不得代理。 ④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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