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入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入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09-16
35
问题
东霖公司向忠谙公司购买一个元器件,应付价款960元。东霖公司为付款开出一张支票,因金额较小,财务人员不小心将票据金额仅填写了数码的“¥960元”,没有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忠谙公司业务员也没细看,拿到支票后就放入文件袋。关于该支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支票出票行为无效
B、忠谙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
C、东霖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D、该支票在使用前应补记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
答案
C,D
解析
选项A、B说法错误,不选:出票行为有效与否考察的是票据必要记载事项是否完整。根据《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东霖公司的财务人员开具的支票,漏填了大写金额,但其金额是确定的,因此,该支票的形式要件虽然有一定瑕疵,但出票行为是有效的。因此,A项错误。既然票据有效,忠谙公司作为支票持有人,其依法应享有票据权利。选项C说法正确,应选:所谓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东霖公司和忠谙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债务人当然有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选项D说法正确,应选:《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d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以下对此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开发行新股,在董事会拟订的发行新股的方案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馆。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召开创立大会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经程序,下列关于创立大会的判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我们现行保险法对于不满十周岁的儿童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关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资格的要求,下列判断中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7.3.28)
企业破产案件中,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可以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随机试题
A.销毁B.化制C.高温处理后食用D.盐腌处理后食用E.适于食用被结核分支杆菌污染的牛乳应()。
腭裂手术时在腭部黏骨膜下注射含肾上腺素的麻醉药或生理盐水的主要目的是
放纵走私罪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经纪商客户的保密资料包括()。Ⅰ.客户开户的基本情况Ⅱ.客户委托的有关事项Ⅲ.客户股东账户扣的库存证券种类和数量Ⅳ.客户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
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下列关于注册会计师在信息化环境下面临的挑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导游员即时推销旅游新景点的技巧有()。
下列各句中,所用的修辞方法与句后括号内所标注的不符的一项是()。
日本語を学んでいるのだから、一度は()日本へ行ってみたい。
TheEuropeanUnionrevealedonJanuary23rdhowitplanstosavetheworld.Amammothclimate-changeplanspellsoutindetail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