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

admin2015-06-10  85

问题 摊丁入亩

选项

答案又称“摊丁入地”“地丁合一”。即将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为清代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历代均以人丁、地亩作为双重征税标准。虽有明朝一条鞭法规定代役丁银摊入地亩,但未普遍实行。清初赋役制度十分混乱,弊病丛生。为厘清积弊,康熙五十一年规定依照上年所报丁数,固定丁银税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五十五年四川、广东等地首次试行将丁银摊入各府州县地亩征收。雍正元年,世宗从直隶巡抚李维钧所请,准于直隶地方一体仿行,次年令各省次第举行。惟奉天府以民人入籍增减未定,仍行分征。此法虽各省实施程度不一,但到乾隆十年,除山西个别地区外,已基本通行全国。摊丁入亩使地丁合一,田亩成为单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种和稽征手续,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在赋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解析 摊丁入亩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有两个问题需要考生注意:首先,它没有取消古老的人头税,而是固定下来了;其次,它有利于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按照近代计口方式来统计人口,废除弊端百出的编审制度只是时间问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bx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