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

admin2021-05-28  25

问题 韩某于2017年3月病故,留有住房1套、存款50万元、名人字画10余幅及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等遗产。韩某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其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韩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外孙女婷婷。2017年6月,韩大在未办理韩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陈卫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7/3/66)

选项 A、韩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韩某的第二份遗嘱无效
C、韩大与陈卫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D、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应选:《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韩某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书遗嘱中对股权和字画的分配是对其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部分内容的变更,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故A说法错误,应选。
    选项B应选:第二份遗嘱全面有效,因此B说法错误,应选。
    选项C应选:《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通过继承方式取得不动产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韩大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房屋,依区分原则,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选项D应选:《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婷婷不能取得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说法错误,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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