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的有关规定,那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2011-01-04  23

问题         下列关于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采纳的有关规定,那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有关单位、专家可以申请查阅不予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理由,但公众不可以
B、规划编制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C、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只将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D、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一个总体的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

答案A, B, C, D

解析 《条例》第22条:规划审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评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环评报告书结论和审查意见未被规划审批采纳时,审批机关应当规划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查。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可以申请查阅;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ST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