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及我国宪法人权条款对基本权利的发展。

admin2017-05-08  36

问题 试论基本权利与人权的关系及我国宪法人权条款对基本权利的发展。

选项

答案(1)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确认的、作为公民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法律权利。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从基本权利和人权的关系来看,人权具有固有性、不受侵犯性和普遍性,而基本权利则是人权的法律化,是法定权利。 (2)人权与基本权利之间的差异与关联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人权是自然权利、道德权利,而基本权利则是实定权利。②人权具有永久的价值上的效力,而基本权利是法律和制度保障的权利,其效力和领域有限制。③人权源于自然法,而基本权利则源自人权。④人权是抽象的道德权利,体现于人们的观念或者政治主张与宣言;而基本权利是具体的法律权利,体现于具备实际法效力的宪法。⑤人权的主体是抽象的人,人权具有普遍性,其主体是所有人;而基本权利的主体主要是一国的公民,是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⑥人权的范围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其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会有较大的变动;而基本权利的体系则相对封闭,被宪法确立下来的基本权利体系相对稳定。 (3)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该条款对整个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产生了整体性的效力。保障人权条款人宪后,对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起到了促进和发展的作用:①保障人权条款人宪对于提高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地位,强化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有相当重要的意义。②保障人权条款人宪使基本权利体系更具有开放性。在人权条款入宪之前,我国基本权利的体系相对封闭,由于人权具有开放性,这就促使基本权利体系更具有开放性。③人权条款人宪促进了基本权利主体的多元化,外国人、无国籍人、胎儿、法人等等主体都有可能因人权的概括性条款而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④人权条款入宪使得国家对公民负有的义务实定化,即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所负有的义务不再是空洞的政治义务或道德义务,而是宪法明确规定履行的宪法义务。⑤人权条款入宪使国家对基本权利的内涵明确起来,确定了国家对基本权利的义务包含“尊藿”和“保障”两个方面,因而,人权条款入宪促使国家义务多元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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