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作为一种大众传媒和艺术样式。如何界定电视传播艺术?其传播艺术特征有哪些?

admin2021-03-24  41

问题 电视作为一种大众传媒和艺术样式。如何界定电视传播艺术?其传播艺术特征有哪些?

选项

答案20世纪以来,电视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人类精神生活最重要的物质载体。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电视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登上历史舞台。电视艺术是根植于大众传媒的艺术形态,是依托于电视这样一种大众媒体的存在而存在的。电视艺术作为艺术的一种存在方式,它的存在也一定具有艺术存在的本质特性;作为审美对象,电视艺术也具有其独特之处。 (1)审美乃是意味着人的一种感性的沉醉,意味着主体心灵境界的提升和解放。审美虽然主要是属于感性创造的领域,但往往还有着深刻的理性内涵。在这个意义上,审美和娱乐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娱乐只不过属于一种较为浅显的层次上的审美,主要是属于感官层次上的享乐。因而,娱乐也就带有更多的消遣性和随意性。 (2)电视艺术创造的审美特质既可能有着深层次上的审美诉求,也不免有着浅层次上的娱乐倾向。审美可能是电视艺术创作主体的一种理想追求,而娱乐则是电视艺术节目具体制作中的现实法则。因此,审美和娱乐,一直都在理想和现实的层面上对于电视艺术的创造发挥着潜在的导引和润饰的作用。电视艺术创作的这种审美娱乐的特质表现,离不开大众传播的文化语境,离不开一种电视所特有的美感符号的加工与创造,同时基于现代电视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电视艺术的创造及其审美交流的方式也有别于以往诸多艺术形式,而表现出现代工业化的生产制作和商业消费的特点。虽然电视艺术仍有着一定程度上的作为个体的主体创造性与审美情趣的表达,但同时也受社会的意识形态、大众的审美惯性的裹挟。 (3)电视艺术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话语方式,受大众传播的文化语境的制约。一方面,讲究审美态度的平易、通俗,追求叙事的真实、情感的真切,关注现实人生,表现为充分的现实关怀;另一方面,它又以编织种种世俗神话为能事,通过展示虚幻如梦的情境,叙述神奇美妙的经历,而成为人们浪漫温情的寄托或者激扬悲情的宣泄。正如电视的卡通世界对于儿童的广泛的吸引,电视艺术的镜像世界更成为普通大众的活生生的“白日梦”。 (4)高收视率往往能够造成一种审美的“大众狂欢”,并且,相伴而生的,就是通过电视的热播,制造出众多的“节目”和“明星”,“流行”和“时尚”。而这一切,无不是通过生产一种有别于传统艺术的“摹本”的“类象”来体现的。它并非是对于某种主导性或流行性观念的简单“复制”,而是一种大众性的意象创造。 (5)电视艺术创造的大众审美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于传统的教化观念和启蒙立场的消解或削弱,而显示出受众意识的强化,创作过程乃至节目构成中也更自觉地重视吸引受众的参与。 (6)电视艺术的创造始终遵循着大众的审美。同是文学名著改编为电视连续剧,作为大众寓言和英雄传奇的《三国演义》《水浒传》就比高度个人化的《红楼梦》显得更为精彩;就大致同一时期播出的电视剧而言,表现市民伦理生活的《渴望》与作为城市寓言的《编辑部的故事》就比表现知识分子的生存状况的《围城》更有人缘。同理,描写历史,正史式的叙述就远不如各种“戏说”能够博得大众更多的喝彩。近年来电视娱乐节目的兴盛也不免有着这方面的根由。 总之,电视艺术的创造是在一个技术化的时代张扬艺术、在一个非个性化的时代寻求个性、在一个泛审美的时代强化审美。这是一个明显的悖论,一种两难的境地,却又是电视艺术创造的一个不得不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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