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2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2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
admin
2016-12-22
31
问题
甲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自股票上市以来连续盈利,每年向股东支付股利,且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也没有其他重大违法行为。2012年4月,甲公司拟增发新股,并决定选择乙证券公司作为甲公司增发新股的承销商承担承销业务。甲公司向乙证券公司说明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董事因反对此次新股发行而辞职,但乙证券公司为确保新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暂不公布该情况,并与某报记者丁联系,为甲公司发行新股大做文章。记者丁撰稿报道该次发行新股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范围,甲公司决定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甲公司新股发行工作如期成功进行。
乙证券公司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大量购进甲公司股票,致使甲公司股票连续涨停,其中投资者丙通过购买甲公司股票而持有的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比重达6%。直到年度报告披露之时,甲公司预报亏损,原来向高科技领域投资的计划子虚乌有。此时,甲公司股票价格大跌。丙在年报预报亏损公告前从乙证券公司得知预报亏损信息,遂将自己持有的甲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颇丰,但很多中小投资者则损失惨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包括哪些内容?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应披露的重大事件是董事的变动。根据规定,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属临时报告的范围。甲公司11位董事中,有4位辞职,这属于重大事件,应当披露予以公告。
解析
这个规定中的“l/3以上”。仅仅针对“监事”。而“经理”仅指总经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Oz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10月,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餐饮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
在租赁合同中,如果租赁期限超过20年,则该合同无效。()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注册会计师张某、李某、王某投资设立诚信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张某在对华昌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因接受华昌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
破产案件中,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失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定解决,裁定书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当列入破产财产。()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事项是()。
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是()。
随机试题
某一投资领域内所有投资者都将共同面临的风险是
分辨率是下列________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
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其中肝之精气上注于
A.长期咳嗽,咳大量脓痰,反复出现大咯血B.45岁以上伴长期大量吸烟病史,持续痰中带血C.咳嗽剧烈时痰中带血D.低热、盗汗、咯血E.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伴咳粉红色泡沫样痰肺癌的特点
关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正确的是
在某电商网站上,商品甲得到6个评价得分,分别是1、4、4、5、5、5;商品乙得到5个评价得分,分别是3、3、3、4、4,关于这两组数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docx)保存文档。某高校为了使学生更好地进行职场定位和职业准备,提高就业能力,该校学工处将于2013年4月29日(星期五)19:30-21:30在校国际会议中心举办题
Manypeoplewronglybelievethatwhenpeoplereacholdage,theirfamiliesplacemeninnursinghomes.Theyareleftinthe【C1】_
Justiceinsocietymustincludebothafairtrialtotheaccusedandtheselectionofanappropriatepunishmentforthoseprove
A、England.B、Germany.C、America.D、France.D男士曾提到去Paris。巴黎在法国,故选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