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dmin
2019-01-17
28
问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选项
A、肯定的延缓条件
B、否定的延缓条件
C、肯定的解除条件
D、否定的解除条件
答案
A
解析
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甲与乙以“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为条件内容,因此属于肯定条件;甲与乙约定如甲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即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延缓条件。B、C、D是错误的,只有A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O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镇政府处理土地征用事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作废收款收据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费9万元,据为己有。甲的行为构成
(2006年单选1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2004年案例分析61)孙长江于2000年9月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20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20万元中的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10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年12月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
(2011年多选47)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
(2011年单选33)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2004年单选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五年期间属于()。
(2016年单选2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下列权利中,须以不动产作为客体的是()。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民事活动超出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所能理解的程度时,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共同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的民事责任可能包括()。
随机试题
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发病机制有关的是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应该由()完成。
不安抗辩权制度在于保护()。
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为()。
下列各项中,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退税的有()。
在应对经济新常态过程中,国家财政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下列有关税收与财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政府发现水源被污染,因而采取紧急停水措施,因停水时间长,有群众在政务微博上留言表达不满,甚至有过激言论,假如你是微博平台负责人,你会如何做出回应?
传递:信息:网络
2011年11月9日公布的10月份宏观经济运行数据显示,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9%,非食品价格上涨2.7%。至此,我国CPI连续8个月高于5%,持续高位运行。试回答下列问题:按照成因划分,通货膨胀通常
Terroristsmurderandkidnappeople,______bombs,hijackairplanes,setfires,andcommitotherseriouscrim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