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7年4月2目,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
2007年4月2目,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
admin
2017-03-28
18
问题
2007年4月2目,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2007年试卷三第94-96题)
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答案
B,C
解析
本题中,王某将房屋出售给丁某,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根据《物权法》第6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虽然王某将房屋交付给丁某。但由于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因此并没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让的效力,王某依然是房屋的所有人。小王继承了王某的全部遗产,在王某死后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杜某。而小王与杜某双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移转登记,根据《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可知,杜某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丁某虽然与王某事先签订了房屋买卖的合同,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该合同只能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即丁某只能对王某行使抗辩权,对于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杜某不能行使抗辩权,因此丁某占有房屋对于杜某来说没有任何的法律原因,杜某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即本权人,有权要求丁某返还房屋,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但是,杜某无权要求叶某返还房屋。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王某将房屋交付给丁某后,丁某于“2007年5月20日将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由于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所以叶某成为该房屋的承租人。而王某的继承人小王于“2007年6月”才将该房屋卖给杜某,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是在租赁期间,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可知,杜某成为所有人后,叶某仍然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杜某无权要求叶某返还房屋。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K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进行的限制性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从某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问题),放置1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起诉获法院支持应根据下列何法?
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甲将收藏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项?()
甲向乙借款2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10%,双方就提前还款未作约定。1年后甲经济好转,想提前还款,但不知能否还以及应还多少,便向律师请教,四位律师说法各异,正确的是:
下列哪一选项的情况可以依据新《企业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
随机试题
简述运用经济方法的原则。
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北区、中区和南区等三个生产厂区,北区有库房等,在南区通过氧化反应生产脂溶性剧毒危险化学品A,中区为办公区。为扩大生产,计划在北区新建工程项目。2007年7月2日,北区库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9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损失包括:医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获准认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等。
深圳某企业从香港进口一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一批不锈钢餐刀和其他不锈钢制品(属于法检商品,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目录》),运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2008年5月26日从深圳口岸申报进境,收货人于2008年6月1日向深圳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当天受理。该公司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主要生产并销售A产品,A产品的对外含税售价为每件800元,成本为每件500元,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2014年8月,甲企业的有关财务资料如下:(1)销售产品100件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2)将自
企业中相似工作的集合是()。
现代教育制度简称学制。()
课程计划的核心内容是()。
某网站针对年底上映的两部贺岁电影进行调查,在接受调查的160人中,看过《花木兰》的有91人,看过《刺陵》的有59人,22人两部电影都看过,那么,两部电影都没看过的有多少人?()
Rainforestsarecalledthelungsoftheplanet,becausetheyabsorbcarbondioxide,greenhousegas,andproduceoxygen,whichi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