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于2016年2月1日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甲和乙各自持有A公司30%的股权,丙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2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乙,剩下的10%的股权转让给丁,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股权转让没有相关规定。根

admin2017-10-17  24

问题 甲、乙、丙三人于2016年2月1日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甲和乙各自持有A公司30%的股权,丙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后,甲决定将其持有的A公司的20%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乙,剩下的10%的股权转让给丁,公司章程中对股东股权转让没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向乙转让股权,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B、甲可以向丁自由转让股权
C、甲向乙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丙的同意
D、甲向丁转让股权,需要经过乙、丙的同意
E、甲向丁转让股权,乙、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

解析 (1)选项AC: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2)选项BDE: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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