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

admin2009-01-15  55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一规定在适用时有何意义?

选项

答案(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律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和老幼废疾减刑的刑罚适用原则。这一原则渊源于西周的“三赦之法”,后世历代予以发展。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年龄在70岁以上,15岁以下,以及轻度病残者的,犯流罪以下的,适用赎刑。80岁以上,10岁以下的,以及重病残者,犯谋反、谋大逆和杀人罪应处死刑的,须上请;犯盗罪以及伤人罪,也适用赎刑。其他犯罪均不论处。年龄在90岁以上,7岁以下,即使犯死罪,也不加刑。 (3)唐朝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和老幼废疾减刑原则的规定,体现了唐朝用刑宽缓持平的特点,也体现了唐朝法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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