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

admin2019-06-27  26

问题 《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请分析:
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有哪些特征?

选项

答案本条规定的是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其特征是:a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b留置权的标的物限于动产。c留置权不具有追及力,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财产的占有即丧失留置权。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四节中的留置权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留置权是担保物权中唯一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相较于约定担保物权具有优先性,因而留置权在担保物权中具有重要地位。此考点可以任何题型出现,提醒考生用功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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