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朱某、沙某三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三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下列对于该
孙某、朱某、沙某三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三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下列对于该
admin
2012-12-22
23
问题
孙某、朱某、沙某三人流窜全国,在多个省市制造了多起命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复杂案件,终于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于2004年3月1日依法拘留了三人,并在3月4日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于3月8日批准了逮捕,公安机关当日采取了逮捕措施。下列对于该案的侦查羁押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如果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则本案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B、对于本案,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的,应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C、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在2个月内终结,再延长1个月就可以了,可以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D、如果对于三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最长侦查羁押期限可能达到7个月
答案
2,4
解析
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24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126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C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冒名领取、侵吞事故押金的行为构成:李某向王某索取管理费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规划局主管城市房屋规划工作的副局长李某受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李某收受贿赂外,还发现李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市人民检察院对于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如何处理?()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甲因为侵犯乙公司专利权被提起公诉。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甲系某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2000年7月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2002年7月向银行贷款欲从事盗版活动,甲在银行的信誉记录较差,贷款未被批准。甲找到乙(从事保险事故鉴定工作)“帮忙”,由甲焚毁自己的汽车,谎报保险事故,由乙出具事故证明文
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教育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申办花蕾幼儿园的批复》,并要求法院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确认区教育局批复违法的判决,但未就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下列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M国至中国A市的国际列车上,中国公民王某因与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殴打至重伤,事件发生后该列车即停靠在M国B站。若我国与M国无相关管辖协定,下列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是()
随机试题
威尔达夫斯基认为进行预算有三条基本方法:一是简单明了;二是循序渐进;三是
儿童类风湿病全身型的主要症状是()
非化脓性炎性疾病是
患者原有痤疮,突然显著加重,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最可能的诊断
病人面色咣白虚浮,多属
【2012专业案例真题下午卷】某企业供电系统计算电路如下图所示:图中35kV电缆线路采用交联聚乙烯铜芯电缆,长度为3.5km,电缆截面为150mm2,35kV电缆有关参数见下表:假定总降压变电所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为SN=2000kV.A,短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资格后审是指在()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下列关于信用风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农业银行】假设购买一张永久债券,其市场价格为40元,永久年金为5元,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为()。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