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admin
2017-08-01
18
问题
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选项
A、某村农民李某承包了本村三亩菜园养蘑菇,利润颇丰,但乡政府以退耕还林为由强行收回了菜地的承包权。村委会主任陈某认为即使起诉也是由村委会出头,李某没这个资格。李某知道陈某怕得罪乡政府不肯起诉,于是自行起诉到法院
B、某中资企业与某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工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该企业苦于联系不到外商共同起诉,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C、某县民营企业家李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售情况很好。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李某将工艺品厂挂靠在县政府下。后来,县政府在整合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李某不服,以原工艺品厂的名义提起诉讼
D、某上市公司在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的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并被审计机关予以公布,结果对该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董事会决议以公司的名义对审计局的公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若干解释》第15—17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A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下列哪种人员中选举产生?
有关《食品安全法》中的民事赔偿制度的说法,下列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中国开运公司与英国美乐公司订立了一份从中国出口食品合同,规定2008年6月至11月每月平均交货2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并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证书,作为议付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6月至8月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9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
2006年8月8日,加拿大A公司向中国B公司发出实盘,来电称:“欲出售优质铁矿石1.5万吨,价格条件为150美元/吨,FOB温哥华,总价款为75万美元,本月内复到有效。”中国B公司于8月18日回电:“若单价为145美元/吨,可以接受1.5万吨。”加拿大A公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WTO的成员甲对另一成员乙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双方随即进行了磋商,但没有成功。成员乙随即向DSB申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审理后作出报告,但成员甲对该报告向上诉机构上诉。DSB最后通过了修订后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的报告,认为成员甲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要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购买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FR上海,信用证付款。货物按时装上了承运人所属的利比里亚籍“玛丽”轮,甲公司投保了平安险。“玛丽”轮航行到上海港区时与日本籍“小治丸”轮因双方的过失发生碰撞,致使“玛丽”轮及其货舱中的部分货物
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36题)
一般说来,有()情形之一的,对行为者不处罚。
某有限责任公司被某行政机关强行合并到另一公司中,其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有()。
随机试题
A.凉膈散B.玉屏风散C.泻白散D.固冲汤方药配伍寓有“以泻代清”之意的是
拮抗γ-氨基丁酸的鼠药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鼠药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2011年卷二17题)
【2014年第90题】关于抗震设防区对采用钢筋混凝土单跨框架结构的限制,说法错误的是:
【2010】某工程有两个备选施工方案,采用方案一时,固定成本为160万元,与工期有关的费用为35万元/月;采用方案二时,固定成本为200万元,与工期有关的费用为25万元/月。两方案除方案一机械台班消耗以外的直接工程费相关数据见表2.1。为了确定方案一的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以后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应做的会计分录为()。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当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内能够转回;年末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800万元(未
2004年7月1日,王某在某招聘会上与甲公司达成口头聘用意向;2004年7月10日,王某接到甲公司的聘用通知;2004年7月15日,王某正式到甲公司上班、担任司机,但双方一直到2009年7月15日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自2009年
简述英国《巴尔福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Inoneverylongsentence,theintroductiontotheU.N.Charterexpressestheidealsandthecommonaimsofallthepeoplewho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