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具有下列( )项情形的,不能享受低保。

admin2022-08-23  29

问题 我市具有下列(          )项情形的,不能享受低保。

选项 A、购买残疾人代步车的
B、拥有一套自住住房的
C、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的

答案C

解析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二)拥有2套以上(含2套)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3倍。(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本题选C。(注:2017年3月20日新修订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取消了“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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