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法》规定,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比较,“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

admin2011-06-16  29

问题 按照《合同法》规定,与合同转让中的“债权转让”比较,“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主要特点表现为(    )。

选项 A、合同当事人没有改变
B、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C、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合同条款
D、第三人履行债务前,债务人需首先征得债权人同意
E、第三人履行债务后,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办理结算手续

答案A,E

解析 三、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有3个特点:(1)部分义务由第三人履行属于合同内的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改变;(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但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仍由合同当事人的债务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下,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没有变化(选项A正确),履行债务后也是仍由债务人与债权人办理结算手续(选项E)正确。
四、合同的转让。(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因此,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变化,因此,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发生了变化,选项B、C、D符合债权转让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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