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关于该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dmin2017-02-20  33

问题 《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关于该条,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选项 A、“六”等数字概念是法律中唯一可以称为精确的概念,几乎不需要解释
B、遗失物是指遗忘和失控的物体,所以遗忘物是遗失物,这是文理解释
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七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这属于当然解释
D、因为日耳曼法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拾得人可以获得部分所有权,所以我国也应该将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于拾得人。这是比较解释
E、对“人”应做缩小解释

答案A,C

解析 数字概念可以说是法律中唯一的精确概念,几乎不需要解释。故A项正确。遗失物不等同于遗忘物,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失于某处且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故B项错误。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七个月已经超过六个月,基于形式逻辑,属于当然解释。故C项正确。比较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方法,其前提是基于法律,D项中的解释明显与法律规定相违背,不属于比较解释。故D项错误。“人”不需要做缩小解释,就是所有的人。故E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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