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2016-06-26  26

问题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
B、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因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而无效
C、乙有权根据股权代持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请求分配利润
D、如果股权代持协议未约定利益分配,乙有权请求甲向其交付从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获得的收益,甲有权请求乙支付必要报酬

答案A,D

解析 (1)选项B: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选项C:实际投资者根据其与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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