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09年10月,游客王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参加某旅行社组团到云南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均有具体的约定,时间为10月1日至6日,付团费共计5800元。10月3日,在按约定游览西双版纳时,因地接社委派的导游

admin2014-04-23  29

问题 案例二:2009年10月,游客王某与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参加某旅行社组团到云南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安排、食宿标准、交通工具均有具体的约定,时间为10月1日至6日,付团费共计5800元。10月3日,在按约定游览西双版纳时,因地接社委派的导游员小刘对其服务的内容、标准等做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并与全陪串通,欺骗误导客人消费,将与王某约定的“西双版纳精华游”更换为私自冠名的“西双版纳精华段游览”,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第二天,王某在该地接社的统一安排下游览滇池,过程中,导游小刘没有陪同,赵某返程时不慎落水,医院为他开具了建议休息9个月的诊断证明。
地接社导游小刘没有陪同游览滇池,应(    )。

选项 A、扣8分
B、扣6分
C、扣4分
D、扣2分

答案C

解析 地接社导游小刘没有陪同游览滇池,属于无故不随团活动的情形,应扣除4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3g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