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3-06-09  26

问题 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答案A,B,D

解析 北魏自太武帝明确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先上报谳奏,由皇帝亲自临问,无疑辞怨言方可执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制史上关于死刑复奏制度的最早规定。故A项正确。唐朝规定在对死囚执行死刑之前,必须奏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改在京死刑三复奏为五复奏,但各州的死刑案件仍三复奏。故B项正确。朝审是明朝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重要制度,每年霜降后,由三法司奏请会多官人审录该决重囚、永为实例。清朝的朝审、秋审制度皆源于此。清朝朝审复核的案件,是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绞监候、斩监候的案件。由此可知,朝审是明清时期死刑案件的复核制度,并不是复奏制度,在明清时期朝审这一死刑复核制度和复奏制度是并存的,朝审并没有替代死刑复奏制度。故C项错误。死刑复奏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儒家的“恤刑慎杀,先教后刑”思想,是慎刑思想在死刑问题上的直接体现。死刑复奏制度的根本目的仍是维护专制,强化皇权,是皇帝加强司法控制权的重要举措。故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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