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二第70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28

问题 (2015年卷二第70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D、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D

解析 A.《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D.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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