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各自违章驾驶卡车发生撞车事故,导致两车冲向人行道,将行人丙撞伤,导致丙左半身偏瘫。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表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4-05-11  26

问题 甲、乙各自违章驾驶卡车发生撞车事故,导致两车冲向人行道,将行人丙撞伤,导致丙左半身偏瘫。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表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乙双方构成对丙的共同侵权,该共同侵权属于无意思联络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
B、如果责任范围超出了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范围的,对于不足部分,甲应当对该机动车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二人应当对行人丙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D、对于丙的人身伤害,甲、乙承担的赔偿范围不超过损害的10%

答案C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甲、乙违章驾驶卡车导致相撞,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而二人的过错造成丙的人身伤害,属于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共同加害行为,应当对丙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责任。故选C项。不选A项:因为题干表述的情形并非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行为,更谈不上是无意思联络承担连带责任的数人分别侵权。数人分别侵权的特点之一就是无意思联络造成他人损害,该损害并非行为的叠加造成同一结果,而本题表述属于二人侵权行为的叠加,因此不能认定为数人分别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不选B项:如果责任范围超出了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范围的,对于不足部分,甲、乙双方应当对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按照各自的比例分担责任。不选D项:对于丙的人身伤害,甲、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仅仅承担10%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丙的过错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且在该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才承担10%的赔偿责任,但是本题的表述不符合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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