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信条》

admin2013-12-02  23

问题 《十九信条》

选项

答案1911年清政府为挽救危局而颁布的修改宪法的谕令。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儿条》。清政府迫于形势,授意资政院草拟改宪的“十九信条”并于1 911年11月3日批准颁发。主要内容有:宜布实行责任内阁制;国会有制定宪法、改宪、选举内阁总理大臣、宣战、媾和及决定财政等权力;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皇室经费听由国会议决;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皇权虽有部分削减,但仍规定皇位世袭,皇帝权威神圣不可侵犯;皇帝有权任命总理大臣和国务大臣,并统率海陆军。该信条于民众权利未有涉及,颁布后也未能挽救清廷覆亡的命运。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tNj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