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以下说法: I.确定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基本性能设计目标; Ⅱ.当构件的承载力明显提高时,相应的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 Ⅲ.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时,

admin2013-03-10  36

问题 关于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以下说法:
    I.确定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基本性能设计目标;
    Ⅱ.当构件的承载力明显提高时,相应的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
    Ⅲ.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时,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分别为0.12、0.34、0.72;
    Ⅳ.针对具体工程的需要,可以对整个结构也可以对某些部位或关键构件,确定预期的性能目标。
    试问,针对上述说法正确性的判断,下列何项正确?

选项 A、I、Ⅱ、Ⅲ、Ⅳ均正确   
B、I、Ⅱ、Ⅲ正确,Ⅳ错误
C、Ⅱ、Ⅲ、Ⅳ正确,I错误   
D、I、Ⅱ、Ⅳ正确,Ⅲ错误

答案A

解析 I.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2款;
   Ⅱ.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3款;
    Ⅲ.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1款及第5.1.4条;
    Ⅳ.正确,见《抗规》第3.10.2条及条文说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nUh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