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因

admin2010-03-17  23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因“性骚扰”而诉之法律的案件频频出现,“性骚扰”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近,据有关媒体调查,有74%的女性呼吁依法惩治性骚扰,使得受到性侵扰的人们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再成为沉默的羔羊”已成为广大女性公民的共同心声。
  按照《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的解释,性骚扰是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这种性行为包括语言、身体接触以及暴露性器官等。
             形形色色的性骚扰
  随着社会进步,女性参加工作的机会越来越多,社会活动空间也逐步拓宽。但是,在女性全面走进社会的同时,侵害女性权利的事件也在不断增加,办公室、电梯里、招工应聘过程中,女性常常被上司“性骚扰”;在一些公共场所,黄段子常常使在座的女性无地自容;还有的人甚至给女同事发黄色短信……这些都或轻或重地侮辱了女性的尊严,侵犯了女性的权利。
  一项针对北京市民的调查表明,女性是被性骚扰的最主要群体,接受调查的女性中曾遭遇“性骚扰”的人达71%,其中29%的人遇到过有暴露癖的人,27%的人曾经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人身体接触,8%的人曾经被别人偷窥,22%的人遇到过电话“性骚扰”。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中国,相当多的职业女性遭受的不同形式的性骚扰中,有50%来自工作场所,其中36%来自上级,14%来自同事。除了这两种主要骚扰形式外,其他性骚扰形式也日益增多:
             公交车上“揩油”
  家住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乡的女青年王某在一家商场做营业员,每天都要乘坐公交车上下班。在车上乘客高峰期时,时常有陌生男子对她过于“接近”并动手动脚。有一次,一男子试图用手捏她的下身,她赶紧用手遮护,结果右手手腕被扭伤。
  一份调查显示,性骚扰场所为公交车、火车的占48%,也有调查表明,广州60%女性在公交车上遭受骚扰。
             手机短信骚扰
  张女系徐州市某单位职员,因业务关系结识了李某。2003年4月的一天,李某向张女的手机上发了一条内容下流的短信息,被张女的丈夫看到,导致其夫妻感情恶化。张女找到李某,要他解释此事并赔礼道歉,但李某认为自己只是开个玩笑。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张女将李某告上了法庭。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当庭和解。
             网上骚扰
  孟女士的住宅电话被居心叵测者贴在了某网站的BBS留言板上,并写上“天津专业妓女,外地打车报销”之类易引起好色之徒非分之想的话语。自这条信息贴出后,孟女士家的电话就“火爆”起来。“要多少钱啊”“有什么服务啊”等之类的话,气得他们一家人寝食难安。最终,他们通过某种途径和那家网站取得联系,把信息删除后才将这场特殊“战争”平息。
             电话骚扰
  广州某高校近来也发生了一起联名上书“驱逐”性骚扰老师的事件。广州某高校一位老师的行为引起了数位女同学的投诉,该老师常常会在课余时间打听一些女同学的电话号码,然后以交朋友的方式约会她们。他往往是打打“擦边球”,说些暖昧的话语,有时还会单独约女同学到家里帮忙,或者出去走走逛逛。最让人恐惧的是,他常常会在深夜时分打电话找女学生聊天,声音温柔,语气暖昧,仿佛对方是亲密女友。一位受到骚扰的女生小龚说,她三番五次地收到该老师的电话或短信,内容多是一些社会上流行的黄段子,有的还是该老师本人的“得意作品”。
             医生骚扰
  2003年3月,王女士因身体不适到深圳某医院看病。然而,为她看病的女医生先是将她仔细打量一番,然后便问她多大年纪结的婚,赞不赞同未婚同居,婚前有没有性伴侣之类的问题。自尊心受到了严重伤害的王女士正要质询女医生时,没想到这位女医生竟继续发问:“你先生有性伴侣吗?”,就在王女士再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大声怒斥女医生之后,女医生竟故意声高八度地大声问道:“你一个月有几次性生活,一个星期又有几次?……”女医生越来越放肆的问题和周围候诊者异样的目光令王女士既气愤又尴尬。
             征婚骚扰
  34岁的麦小姐曾到广州某婚介所征婚,经介绍与一40岁男子相约见面。两人在约定地点见面后,男子对她颇有好感。两人坐出租车去茶楼时,男子竟未征得她同意,将手放在其大腿上,令其极为不舒服,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谁知下车后,男子得寸进尺,又将手放到其腰部。忍无可忍的她,当即放弃了进一步相互了解的想法,并发誓再也不去征婚。
             试衣骚扰
深圳的郭小姐去做衣服的时候,裁缝师傅在帮她量衣时,其手竟然从旗袍的上边伸进她的内衣里面,停留在她的胸部长达十几秒,郭小姐不知道裁缝这个举动究竟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坏。走出试衣间后,郭小姐发现旗袍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做成钮扣式的,而仅仅装了一条拉链,她向裁缝提出这个问题以后,裁缝再次请她到试衣间里面去,说帮她看看怎么改。谁知,裁缝故伎重演,将手从拉链处伸进她的内衣里,停留在她的乳房上面……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选项

答案            沉默不如抗争   曾几何时,中国人对性骚扰一词还很陌生,人们习惯于用“耍流氓”来指异性对他人进行有性倾向的身体接触或语言侵犯。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们才逐渐知道了来自西方的“性骚扰”这一概念。尤其是最近一个时期,“性骚扰”这一敏感词语被媒体反复提到;武汉、北京的两起“性骚扰案”被闹得沸沸扬扬。国内“性骚扰”立法的准备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有统计资料显示,在中国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其中,尤以30岁以下的未婚职业女性深受其害。无时无处不在的性骚扰,给广大女性生理、心理和感情上带来沉重的“灾难”。   浙江,是一个拥有2291万女性的大省,去年性骚扰投诉竟为零。这个人口大省真的没有性骚扰吗?女性专家说:不是隐忍在作怪。女性们畏惧一旦把遭受性骚扰的事儿主动说出来,遭受的创伤可能更大。   据广州日前对100位常乘公交车的女性调查所得,虽然六成多的女性亲身经历或亲眼见过性骚扰。但是,大多数被骚扰者都只会做“沉默的羔羊”,尽量躲避,只有不到一成的女性会大声斥责对方。另据调查,虽有84%的女性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性骚扰,但她们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因为法律无法给予“色狼”惩罚。忍和躲,几乎是所有遭受骚扰女性的主要选择。   其实,坏人总是心虚的,对付他们就要勇敢站出来才行。除了忍和躲外,还有一些防”狼”妙招:   严词斥责。一名叫莉莉的女孩一次在公交车上,发觉身边的男人的手竟然往她身上摸,她往旁边躲一步。莉莉怒上心头,用指甲狠狠地往他手上掐去。他的手不敢乱动了,却仍不肯缩回。于是,莉莉一把抓住他的手,高高地举了起来嚷道:“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啊,手放在哪里?”骚扰者不敢申辩,车一到站,便灰溜溜地下去了。   以牙还牙。某辆公交车上很挤,一个男人总是在一个女孩身上磨来磨去,这女孩很快反应过来,对那男人斥责:“你干嘛,再动我就不客气了!”声音很大,半车厢的人都能听到,那男人也一愣。随即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面孔:“你当你是啥人啊?神经病!”还没说完,就听到“啪”的一下,女孩打了他一个耳光。乘客都开始小声七嘴八舌起来,一时间那男人尴尬异常。最后甩了一句“算你狠”便跳下车跑了。   女同胞相助。一个夏天的早晨,天气酷热,空调车很拥挤,过道只能并排容纳两个人。突然,一个女孩神情有些慌张,还不时地回头看看站在她后面的一个中年男人。旁边的一位中年女性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也用严厉的目光看着他,希望他能够就此住手,但他却无动于衷。这时,她拉了一把那个女孩,女孩立刻紧靠着她,那个男人便无计可施了。   让其现丑。曾经有一名女孩遭骚扰后,果断地把骚扰者交给了警察,警察又把那骚扰者交给了单位的领导。据说,骚扰女孩子是这个男人的拿手好戏。有一次和太太乘公交车,他还忍不住捏旁边女孩一把,太太发现后,骂了句“变态”。单位女同事被他骚挠过的都有苦说不出。大家以为他心理有点问题,也就没有和他计较。那位女孩却治好了他的“病”,自从在单位出洋相后,那男人规矩多了,不敢在女孩面前动手动脚,原来他压根儿不是什么心理问题,而纯粹是道德问题。   性骚扰并非中国特有的产物,这一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关注。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内罗毕战略》把“使青年妇女不受性骚扰”列为主要目标之一。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宣言》要求,所有加入这个宣言的成员国都要在本国范围内,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去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包括性骚扰行为,中国政府也加入了这个宣言。   在我国,“性骚扰”还不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仅仅只是描述了一种与性别尊严相关的社会现象。早在1998年,就有人提出对性骚扰这种行为进行立法的提案。但是,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一个界定的问题。而在国外,很多国家关于性骚扰的概念都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在反对性骚扰问题上,过去人们都认为性骚扰行为是一个道德调整的问题。这也是立法过程中的一个障碍。   我国在涉及到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制裁侮辱妇女的行为,制裁对异性的人格侵犯的行为方面,已经有了一些现行的法律规则,尽管这些法律规则还显得比较原则,但毕竟已经具备了一个制定反骚扰立法的基础。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癸尊等32名代表正式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的议案,关于反性骚扰立法的讨论已经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阶段。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经委托全国妇联就此做基础调研工作,调研方式包括在网上广泛地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专家座谈会等等。但是,立法是一个理性和审慎的过程,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上升到立法层面都要经过很多调查考证。对于性骚扰,在我国还没有相应充分的理论研究,而且现实中也没有大量的司法案例进行总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反性骚扰法律的出台,至少需要三年。相比较而言,我们更应加强妇女维权意识,更应该关注一种健康道德观念的培养,倡导全社会对人格和性别的尊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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