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
admin
2014-04-28
32
问题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甲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选项
A、乙75万、丙75万
B、乙100万、丙50万
C、丙100万、乙50万
D、丙80万、乙70万
答案
4
解析
抵押权竞合的情况下,设定在先者优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企业经营期间,甲因车祸丧生,甲的合法继承人乙年方15岁,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死亡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合伙人资格。依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下各项中不正确的有()。
下列变更之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甲从乙处偷来一台电视机,因故障送至丙处修理,丙修好后被丁偷走。丙不知该电视机为赃物。甲到期未支付修理费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甲、乙二公司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依双方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第6日,书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并将有关文书、文件送达乙公司。乙未提交答辩书,后甲方根据仲裁条款选定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约定,委托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A担任仲裁
南京市下关区戴某诉陶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后,陶某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决。陶某仍不服,其可以向哪一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高血压患者B.胰腺炎早期患者C.高乳酸血症患者D.高钾血症患者E.高镁血症患者助消化药胰酶禁用的人群是()。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张三花去10余万港币购得一块名表,友人李四爱不释手,张三对其说,你就戴上3个月再还我吧。未几,李四财务窘迫,于是将手表以自己名义卖与王五,得款10万元人民币并交付之。王五后来又转赠给马六,分文不取。3个月后,张三向李四讨要手表未成,发现以上事实,大怒,诉至
小张自幼胆小,性格内向,对法律更是畏而远之,他认为法律是处罚坏人的,是碰不得的。他的这种认识属于下列哪一个?()
从利润中扣除的税种是()。
( )是社会工作的灵魂,因为社会工作是在它的指导下进行的。
下列表述能突出体现化学教学过程特殊性的是()。
幼儿园在为幼儿选择、购买玩具时,应考虑的因素是()。①符合安全及卫生标准 ②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③年龄特点和个体特点 ④教育意义
阅读以下文字,完成问题。清王朝自建立以来,为了巩固和维护其统治,对知识分子的经世思想进行残酷的摧折。知识分子被迫走上一条逃避现实的道路,埋头古籍的考证与整理。而魏源和贺长龄、陶澍、林则徐等一批敏于时事的士大夫,在“通经致用”的口号下,率先将视野从
Takingacell,practicallyanycell,fromyourbody,thetheorygoes,andthroughappropriatebiologicaltinkering(摆弄)youc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