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7月份,煤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7月份,煤
admin
2008-02-01
60
问题
合同签订后,至3月底,煤炭公司共发运煤炭3100吨,其中:1月份发运1400吨;2月份因春运停装实际仅发运200吨;3月份发运1500吨。电厂要求煤炭公司承担2月份供货不足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对电厂的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7月份,煤炭公司又发运600吨煤。双方约定,该批货物的运费由电厂支付。货物到站后,电厂未按约定支付运费。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铁路承运人通知电厂支付运费
B、电厂不支付运费的,铁路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批货物
C、留置该批货物1个月后,电厂仍不支付运费的,该批货物可以被依法拍卖,铁路承运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D、铁路承运人通知电厂支付运费时,电厂提供相应担保要求提取货物,铁路承运人同意,留置权消灭
答案
A,B,D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是由煤炭公司负责代办铁路运输,运费应由煤炭公司支付,此后煤炭公司与电厂约定该批货物的运费由电厂支付,属于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情形,当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电厂没有支付运费,仍应由煤炭公司来支付这笔费用,然后由煤炭公司再追究电厂的违约责任,选项A只是说铁路承运人通知电厂支付运费,铁路承运人还是拥有通知的权利,至于通知以后电厂不支付那就属于上面所述的问题了,所以A项是对的。《合同法》第 315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B项是对的。《担保法》第87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雁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C项中只确定了一个月的宽限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错误的,因此不选。《担保法》第88条规定,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债权消灭的;(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所以 D项也是对的,因此选A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h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本案中甲与丁签订的转让协议的性质与效力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正确的有()。本案中甲与丁签订了转让协议过程中,华粮食品公司应当实施以下()行为。
关于本案中甲与丁签订的转让协议的性质与效力有以下几种说法,其中正确的有()。甲在与丁签订转让协议后,其与合伙企业的法律关系为()。
中国证监会2007年3月1日接到多家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报告,下列()的申请依法不应被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是()。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的基本法律。
合营各方经—致同意,就合营企业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的文件是合营企业()。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确认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日期是()。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关于张小果的继承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以劳动者为施工安全管理控制对象的目的是()。
家访
IwasonabusoneMarchevening.Thedriverdidn’t【C1】______tostartthebussoonbecauseitwasnotyet【C2】______Amiddle-ag
噪音使我不能专心做我的工作。
下列错误的是
血浆代用液应符合的要求,不正确的是
一所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总人数450人,三个年级的学生比例为2:3:4,问三个年级中学生人数最多的年级有多少人?()
中医将人体内器官分为“五脏六腑”,其中“五脏”指实心有机构的器官,“腑”指空心的器官。下列器官中不属于“五脏”的是()。
在我国,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仅指( )。
设A,B为n阶对称矩阵,下列结论不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