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6题,多选)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6题,多选)
admin
2018-06-23
15
问题
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66题,多选)
选项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产品侵权责任。A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据此,孙某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侵权责任,也可以向超市主张违约责任。A项正确。
B项:孙某能否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存在一定疑问。煌煌商贸公司并非生产者而是总经销商,对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煌煌商贸公司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对孙某不承担违约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是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特别赋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向销售链条上的任何销售者索赔的权利,此点存在疑问。司法部认为B项正确,值得商榷。
C项:超市与跑步机生产商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不能追究生产商的违约责任,当然也不能追究生产商的侵权责任。在此应当认为,《产品质量法》第43条直接赋予了承担产品责任的终端销售者对产品生产者的追偿权,故超市可以直接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故C项正确。
D项:超市与煌煌商贸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可以追求煌煌商贸公司的违约责任,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h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关于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据报载,49岁的妇女周某在单位工作时,因其他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被重物砸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目前,其家人正在进行索赔、继承等事宜。下列有关这一案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在不同的宪法条文中,“国家”一词的内涵与表现形式是不同的。在我国宪法中。主要是在三种意义上使用该词:一是在统一的政治实体意义上使用的“国家”;二是在与社会相对的意义上使用的“国家”:三是在与地方相对的意义上使用的“国家”。下列哪些选项是在第一种意义上使用“
下列关于宪法与法律相互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宪法的一大重要作用就是指导立法过程。在立法过程中,宪法影响包括以下那些选项?()
良好的分工配合有利于各国家机关权力的高效运转,司法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分工配合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规定。下列各选项中,由最高司法长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包括:()
我国幅员辽阔,部分省、市、县行政区划面积极大,地方政府很难开展工作。所以,我国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设立派出机构。关于设立派出机构的程序,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关于我国县级政府的规定,下述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风险提示级别分为四级,二级用橙色表示。()
财务管理的环境包括【】
下列各项中,属于太阳伤寒证的临床表现有
女性,56岁,间断突发右侧面部闪电样锐痛1个月,疼痛多位于右侧上唇、鼻翼、口角、颊黏膜处,常于进食、洗脸、刷牙时发作,每次持续1~2分钟,发作间期无症状,每日发作1~2次。如选择手术治疗,以下哪种手术是最理想的手术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境内进行建设的()的勘察、设计以及建立等工程咨询工作必须进行招标。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不含( )。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金融市场的主体?()
无论当下的生活多么衣食无忧,中国人还是爱假想将来可能遇到的______,即使这些真正发生的机率接近于零。这只能从中国人______的传统心理方面进行解释。
设随机变量X与Y相互独立,X的概率分布为P{X=i}=(i=一1,0,1),Y的概率密度为fY(y)=记Z=X+Y。(Ⅰ)求P{Z=|X=0};(Ⅱ)求Z的概率密度fZ(z)。
GiordanoBrunostronglysupportedCopernicus’sideathattheearthwasnotthecenteroftheuniverse.Brunowasrewardedbybe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