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张某和25岁的余某是夫妻。二人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张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余某;在张某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婚后,张某将房屋过户到余某名下。婚后余某性情大变。后张某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余某经常打骂张某,直至将其赶出家门。对此,以下说法哪

admin2022-12-29  21

问题 60岁的张某和25岁的余某是夫妻。二人在婚前约定:结婚后张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余某;在张某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余某承担扶养义务。婚后,张某将房屋过户到余某名下。婚后余某性情大变。后张某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余某经常打骂张某,直至将其赶出家门。对此,以下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张某可以主张与余某的婚姻无效
B、张某可以主张撤销与余某的婚姻
C、张某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D、张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本题中并未出现上述事由,故A选项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胁迫为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本案中并未出现上述事由,故B选项错误。
赠与合同无效的原因,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共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3)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4)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并未出现上述事由,故C选项错误。
D选项,赠与合同的可撤销事由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余某不履行抚养义务,张某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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