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3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方某死后,甲取得方某的3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方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3-08-13  32

问题 方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3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方某死后,甲取得方某的3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方某有一子一女。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方某的儿子可以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但女儿无此权利
B、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方某的遗产
C、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方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
D、方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方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方某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43条规定,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由此A项错误,D项的说法正确。方某的儿子和女儿在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并不当然继承方某的遗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他们必须按照方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方某的遗产,因此B、C两项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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