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运,男,云南省农民,于1996年对家里人声称外出打工,至今毫无消息。期间没有同家里联系过,也没有人见过他或与他有过联系。赵运自小父母双亡,由哥哥赵东抚养长大。于1990年与邻村女青年苗丽结婚,婚后有了两个孩子:赵强、赵壮,现在分别为10岁,9岁。根据上述

admin2009-05-12  26

问题 赵运,男,云南省农民,于1996年对家里人声称外出打工,至今毫无消息。期间没有同家里联系过,也没有人见过他或与他有过联系。赵运自小父母双亡,由哥哥赵东抚养长大。于1990年与邻村女青年苗丽结婚,婚后有了两个孩子:赵强、赵壮,现在分别为10岁,9岁。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宣告赵运死亡
B、宣告赵运为失踪人
C、要求同赵运离婚
D、要求继承赵运的财产

答案A,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23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①下落不明1隋4年的;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30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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